闽侯县司法局:“三联三建”夯实依法治县基础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30

闽侯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积极适应改革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通过“三联三建”夯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基础。

一、队伍联动,建治理机制。闽侯县司法局坚持上下联动、条块联动、干群联动共同推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治理工作机制。领导带头上下联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普遍成立“一把手”牵头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党校法治培训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各项学法用法任务落地落细、落到实处。齐抓共管条块联动,建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深化公调对接,防止“小事酿大、大事拖炸、矛盾上交”;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扎实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协助和预防化解纠纷、信息共享工作,在荆溪司法所挂牌成立首个以法官个人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小胡法官工作室”;扎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大中型企业和省、市、县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法律顾问服务,为群众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使村(居)民拥有“自己的律师”。志愿服务干群联动,探索实践“党建+法律服务”模式,组建司法党员志愿服务队,制定《“志愿服务进网格 我为创城添光彩”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方案》,注重从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两方面齐发力“应援尽援”;结合“法律六进”,组织志愿者开展理论宣讲、拆迁现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汇聚社会参与力量,组建了12个个人调解室、1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发挥民间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推动依法治理从“部门独唱式”走向“全社会合唱式”。

二、阵地联用,建共享格局。闽侯县司法局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与部门、学校、企业、街居、小区阵地联用效用最大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法治文化阵地联用,整合县、街镇、社区、小区四级公共资源,建立法治廉政文化公园、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小区法治文化广场21处,打造近民普法“微”阵地,连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法治教育基地联用,发挥县直部门、学校等部门资源,打造集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4个,设立校园德育教师、法治教育长廊、橱窗、板报等校园法治阵地,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法治惠企平台联用,综合应用线下进企普法、线上平台送法、指导企业法治角建设等平台,向企业职工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助力“六稳”“六保”工作落实。

三、活动联办,建普法平台。闽侯县司法局发挥联合部门、学校、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利用新旧媒体“立体化”宣传,搭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平台,打牢依法治县群众基础。新旧媒体宣传联办,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在《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闽侯乡音》以及福建电视台、福州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报道3000多篇,主办的《法治广角》专题栏目播出43期,《首邑法治大讲坛》栏目播出6期;开启“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依托政府网站、普法网和“法治闽侯”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法治文化活动联办,充分发挥我县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利用闽都民俗园、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曲艺团等宣传平台、宣传队伍,组织各类法治主题书画摄影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100多场次,创作了《法网情丝》《清官难断家务事》《财路》等闽剧、曲艺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主题教育活动联办,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与学校联办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演讲会、征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绘画比赛等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在学校设立德育室、法治教育长廊、法治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板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法治教育工作有声有色,形象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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