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超过3年,怎么申请死亡证明

问题: 失踪人口超过3年,怎么申请死亡证明
回答

闽清县司法局 - 148中心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 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 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法院判决后携带判决书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