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共主管堵塞致403主卫污水反冒损害赔偿诉求书

  法律援助  |  2020-04-27
问题: 诉求方:江南水都杰座西区12#403业主/住户(下称 本业主) 被诉方: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物业) 江南水都杰座西区12#303业主/住户(下称 303业主) 江南水都杰座西区12楼03单元公共排污主管堵塞造成本业主主卫于2020.4.19~4.22期间多次污水反冒财物受损,使本业主主卧无法居住等对单元所有业主正常起居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一、事实陈述 4.18 晚上用水高峰期,本业主主卫初次出现污水反冒。 4.19 上午9:13报物业并将相关照片发送楼管及在业主微信群了解其它业主情况,并于下午3:39~4:10自费请物业人员推荐的管道疏通人员对本分户管道全面疏通(150元)排除分户堵塞成因。师傅疏通后多次验证指出反冒根本原因在于公共共用主管道堵塞,主管不通,排污受阻,必然反冒。当晚尤其是用水高峰主卫又出现多次反冒,淹没主卧,舀水约上百桶,物业无人员上门现场查视,业主楼管未接电话,业主多次报物业请求采取措施应急处理,值班人员声称只能先作记录,明天物业上班时间再打电话(申请获取物业电话录音文件求证)。本业主请求因情况危急需物业提供303业主联系方式被物业值班人员以不方便露业主隐私拒绝。本人尝试通过业主微信群加业主微信未果。 4.20~21全天主卫出现更加严重程度的污水反冒情况,多次致电物业,物业工程人员经现场查看及了解情况后也断定公共排污主管堵塞,因主管道位于303层,物业工程人员对403主卫洗手盆管道、马桶、地漏、浴缸下水管用手巾等物进行堵塞,并未及时沟通安排主管疏通工作。因303住户声称最快要周未在家,本人多次建议物业加强沟通说明危急情况督促尽速赶回或请求在小俩口在家时晚上进行疏通均无果。本人于21日16:30左右致电要求物业应加强与其它业主沟通停用主卫否则反冒财务受损情况必然发生,再三要求物业对其它业主充分告知,然事实证明物业对业主是否收到或是否会配合未尽沟通管理职责。4.21晚污水反冒情况严重持续爆发,主卫大量污水反冒,严重时喷涌主卫,淹至主卧窗帘处,漫到过道。 当晚9:12起业主多次致电物业反映本业主主卫污水反冒,积水深3~5厘米,淹没半间主卧并发照片给楼管均未接听,无奈不得不于9:22和9:43拨打110求助,幸得110分派民警热心相助提出应督促物业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方案抢险止损。本人9:55~10;17不断拨打物业电话无人接听,直到10点左右才有物业人员入户现场录制水患危急险情,本人要求立即落实到户,通知5层以上住户停用主卫,物业人员说已经去逐户通知,现场照片录像已发物业内部微信群,然而污水依然不停漫溢,甚至淹出主卧至过道,险情失控。本业主不得不致电建议物业可以采取暂时停水措施以达到有效告知其它业主侵权及403损坏情况,因积水深达脚踝,主管堵塞,无法排除,请求急切派遣人员帮助抢险。10:40分左右物业或许采取了停水措施,10:40~11:10左右物业派一名保洁人员帮助舀水倾倒于次卫(约100多桶)险情暂得控制。 本业主于初次发现污水反冒后第一时间请求物业帮忙联系303业主,陈述危急情况及急需入户勘查疏通的要求被告知业主不便最快周未(4.25)在家,4.19本业主多次联系303业主表明愿意出费用进行主管疏通及保证处理清洁善后,然多次沟通,303业主均以老俩口不在,小俩口上班早出晚归不便修理,最快得周末老俩口才能在家等为由致使原本应当积极配合如及时疏通完全可以避免的损失于19~22日间不断反复产生、扩大、失控到4.22日11点.2020.4.23上午10点多物业告知本业主303业主在家,下午会进行现场勘查进行疏通。今晚6点多,物业主管对本业主反馈:303业主认为主卫为个体业主所有,即使是公共主管但因主管是位于其个体室内主卫集成吊顶内,如不能保证对拆换部位及相关动工部分永久保修,则不同意入户对堵塞部位进行拆修,如确需拆换,必须保证永久保修。本业主追究物业未按合同约定对公共设施的定期检修维护、遇到危急情况沟通沟通管理措施不当,致使业主主卫多次反冒,水患险情反复出现,主卧数日污水浸泡,财务受损,影响起居生活工作,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追究303业主未尽合理及时配合义务及阻挠等对本业主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损害和侵权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请求法律援助,诉讼程序等谢谢!
回答
仓山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如果你认为物业未尽到物业管理的约定义务,并造成你(业主)的经济财产方面的损失,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程序方面的问题:首先应收集证据,撰写起诉书,案例相关证据编写诉讼证据清单。说明要证明的对象即证明什么内容,直接到法院(管辖法院)立案庭立案。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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