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68周岁,上班途中,被货车撞伤住院,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问题: 杨某68周岁,系环卫公司雇佣的环卫工人。2019年9月9日下午四时左右,杨某在上班途中,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詹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詹某存在违法行为,其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且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造成杨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根据公安局交警大队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詹某、杨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杨某的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创伤性脑梗死、左侧额骨及双侧顶骨骨折等。目前,因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杨某已经出院回家疗养。杨某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并要求环卫公司进行工伤赔偿?认定工伤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回答

连江县司法局 - 148中心
《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超龄劳动者与聘用单位之间的用工作出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排除性规定。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建立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要去用人单位注册营业地或用工地点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请。
需要提供: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