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

问题: 律师您好,我先生向别人高息借钱做生意,有的是以个人名义、有的以公司名义,现在生意失败暂时偿还不了,有的人可以协商分期,有的人不愿意,要起诉他。因金额较大,人数较多,这样是犯罪吗?十年前我原来在银行工作,因身体不好并患了中度焦虑症,辞职回家带孩子。他每个月给我家用,并没有把借的钱拿回家。现住的房子是之前的旧房子卖掉再买的,并没有用借款买。问了其他律师说我先生属于非法集资罪还是什么罪,要判好几年,夫妻共有财产全部要还债,我之前的积蓄也全给他拿去做生意了,我没有积蓄没有收入,孩子还未成年,住的地方也没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公司借款的事我一点都不知道,最近他才告诉我,我不知道这么严重,到处借钱给他还款,还用我的信用卡和保险,贷款给他还债,我欠了一堆债可是也解决不了,我很害怕,真觉得活不下去了,我该怎么办啊
回答

仓山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答:第一、这不构成犯罪,这是民事纠纷范畴;第二、你所描述的情况不属于非法集资;第三、房子有可能被强行拍卖,至于你所说的活不下去也不会,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过程中有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让被执行人能够生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