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  |  2019-01-14
问题: 无故被解雇并拖欠工资,我能单要工资,再仲裁追讨赔偿吗?
回答
闽清县司法局 - 148中心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当然可以主张维权。
公众号
查信息
咨 询
找公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