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结婚证

问题: 和男朋友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被拒绝不能办理。原因:男友前段婚姻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当时判决书上体现男友婚姻信息是与男友结婚证上日期和结婚证上编号一致。今在民政局查询到婚姻档案上男友前段婚姻结婚日期与法院判决书不一致,但是前妻信息,结婚证编号等其他信息是一致的。现民政处以我男友在档案上存在2段婚姻,要求再次对不一样婚姻日期那段婚姻再次离婚后,才能再次办理结婚证。而事实我认为法院已经判决和前妻离婚了,没有再次办理离婚理由,且男友户口本也体现离异,属于单身未婚状态。咨询民政局是否侵犯我两婚姻自由,领取结婚证权利。现在民政不承认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判决已离婚,求助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要求民政局给予办理结婚证。
回答

仓山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当事人可从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门如果以上述理由拒绝,当事人可以要求民政部门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你,不服行政复议的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