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筑牢阻击疫情的“预防防线”。
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调度工作,组织律师及时提供疫情防控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筑牢阻击疫情的“排查防线”。
全面掌握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情况,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做好疑似症状人员的隔离和确诊人员的转诊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
三、筑牢阻击疫情的“法治防线”。
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与疫情相关的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于1月26日发布《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公告》,于1月29日发布《拒绝接受隔离、传播疾病法律责任风险告知书》;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通过微信工作群和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关防控疫情的法治信息;各司法所也积极配合下村,做好摸排和宣传工作,宣传阻击疫情的正能量,努力营造阻击疫情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