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小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有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司法所认真抓好矫正小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矫正实效。
一是责任到位。由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者,段警、村干部、罪犯家属、邻居、同事、朋友组成的“6+X”社区矫正小组,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有一个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司法所分别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落实责任。
二是监管到位。社区矫正工作者负责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时报告、参加集中和公益性劳动;村干部、家属负责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生活情况;同事负责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情况;朋友、邻居负责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日常交往情况;段警负责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矫正小组成员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确保监管无死角。
三是教育到位。矫正小组组长每月协同其他矫正小组成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对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心理矫正、普法教育等工作,并与部分村(社区)签订公益服务委托书,由村(社区)干部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
四是帮扶到位。社区矫正小组联合民政、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自主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帮扶,目前全所32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有就业,通过自身劳动实现自我价值。
马尾区司法局 通讯员:张诒雁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