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援被中宣部命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25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命名第五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50个集体光荣入选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以慈爱之心、专业之力,践行新时期雷锋精神。近年来,福州法援以雷锋精神引领法律援助工作,为受援困难群众倾注慈爱之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特长,关注贫、残、老、少和农民工、妇女等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全力构建民生大保障、刑事全覆盖的“保护之盾”。不仅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项目,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展至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115类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而且还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拓展至低收入群体。近2年来,市中心无偿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08件;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各类弱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548人次。

 以援助之手擎起保护之盾,服务群众零距离。为让困难群众更高效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福州市法律援助中以“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拓宽组织网络渠道建设,打造纵横两道“零距离”便民服务网络。纵向上,全市建立市县两级13个法援中心、172个乡镇司法所援助站、2612个村(居)委会法援联络点,形成市县乡村4级联动响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横向上,在工青妇老残等社团,公检法、监所、律所、高校等151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站、联络点。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就近寻求法律帮助,搭建了一座密切党和政府与困难群众联系的“连心桥”。

 精准法援扶贫,让贫弱群众共享法治。贫弱群众常因“开证难”、“出行难”、 “信息获取难”等问题无法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对症下药,福州法援人积极与妇联、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合作,建立贫弱群众数据库,精准发放法律援助证,持证的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有力破除了维权障碍,避免他们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17年以来,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发放妇女法律援助证5000余份;2018年5月,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证1000余份……以法治的力量助力脱贫攻坚。

 形式多样、氛围浓厚,志愿服务满榕城。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村居、老人照料中心等地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传递法治温暖。法援中心支部所有党员注册登记为党员志愿者,认领微心愿,对农村贫困户、社区贫困老人和儿童进行定期帮扶。开展送法下乡、义务献血、爱心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走进聋哑儿童学校进行志愿者服务,发出“中华慈善日”募捐活动倡议,为见义勇为勇士捐款,为白血病儿童及贫困女童捐款捐物,参加服务地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城市建设管理青年志愿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8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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