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百日攻坚行动的全力推进,作为重点项目之一的福州绕城高速公路A7标段工程在琅岐镇正积极开展中,然而,近日此工程却被迫暂时停工,严重影响了百日攻坚行动,引起了镇党委领导高度重视。
据悉,因工程施工需要,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某签订了隧道弃渣碎石加工合同,由李某负责施工。李某与金某是该工程的合伙人,双方之间签订了碎石加工工程协议书,共同履行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李某与金某因“资金”和“施工队人员”问题产生分歧,李某认为工程资金应由其分配管理,并且要求将原先金某派遣的施工队员全部换为自己带领的施工队员。双方僵持不下,随着矛盾的加深,合伙人不再信任彼此,李某带领自己的施工队强行进入施工现场,要求金某的施工人员全部离场,双方发生激烈的暴力冲突,致使多人受伤送院治疗。该事件发生后,隧道碎石加工项目全面停工,之后的两个多月,李某多次试图恢复生产,均遭到金某阻止,因此李某十分愤慨,采取拉横幅、举牌子等方式进行抗议,但均无效果,该事件导致了绕城高速A7标段工期延误。
为及时化解矛盾冲突,确保项目工程有序推进,琅岐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及时介入,安排李某和金某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基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所还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调解。李某和金某双方当事人来到司法所后,大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甚至情绪激动。为避免双方吵闹,调解员将双方分开,与李某,金某分别进行谈话。谈话中,调解员再次明确双方产生冲突的关键点,双方对此均无异议。李某表示十分不信任金某,若工程款不能交由其来管理,自己将遭到巨大的损失。而金某认为李某的话只是借口,大家都是互利合作的关系,虽然李某与中铁公司签订碎石加工合同,但自己与李某是合伙人,前期工程项目均是由自己带队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工程款也是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分配,并没有损失之说。调解员立即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劝说双方,信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动用武力只会激化双方矛盾,双方应该给彼此多点信任,才好进一步解决此事。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劝说,双方都冷静下来。了解到事情的缘由后,法律顾问提出一个解决方案,他认为如果双方无法信任彼此,双方可以签署协议,将工程款交由第三方资金托管。调解员也细心劝说双方接纳法律顾问的方案,若有第三方资金托管的监督作用,就不用担心工程款分配不公的问题了。双方听后,均表示可以考虑这个方案。这时,李某又提出一个要求,由于现在施工现场没有自己的施工队,希望能由自己这方出3个管理人员和金某共同管理施工现场。金某听后,不同意李某的这个要求。调解又一度陷入僵局,鉴于双方当事人情绪再次激动,调解员决定让双方先回家休息,等待下一次调解。而后几日,调解员利用空闲时间,多次与李某、金某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交流,希望二者都能以大局为重,互相理解。
经过连续一段时间的耐心沟通,双方又一次来到司法所,调解员对双方再次进行开导,从各自角度出发,争取实现当前利益最大化,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施工队由李某派遣,工程款由第三方资金托管按协议进行分配。现该工程已顺利复工,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有序有效推进。
【案件点评】:
该案结束后,工程顺利施工,有效地支援了我市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通过本案的办理,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在调解时,要抓住矛盾的关键点,如此案件中双方的不信任是主要问题;而后以法律为依据,不偏不倚,懂得换位思考,分别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了解他们的顾虑,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点,以理服人,化解矛盾纠纷。
(马尾区司法局琅岐司法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