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纷争 倾情调解化矛盾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太感谢了!这次多亏了你们的调解,不然真不知我们俩人的纷争会闹到何时,真的太谢谢了”。刚刚签好《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忙不迭地争着向安泰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大刘和小刘连连道谢。

事情缘由还得回溯到十天前。2017313日,年近六旬的王某某急急忙忙来到安泰司法所,尚未坐稳,就诉说:20109月,自己将坐落于福州市古田路XXX大厦101单元房出租给欧某某经营的公司使用三年,20139月租赁合同期满后就口头协议继续使用,租金也以口头商量。现欲收回房屋自住,限定承租人在3月底搬离,可承租方不予接受而引起争吵,申请安泰街道调解委员会出面解决。听了王某某一席话,调解员大刘、小刘即刻前往调查了解。

这是一家经营玻璃器皿的公司。两位调解员好不容易在摆满五颜六色、琳琅满目玻璃器皿的产品架后找到公司负责人欧某某。刚说明来意,不曾想年约五十开外的欧某某却向她俩吐起了“苦水”:为了经营玻璃产品,租了这店三年,月租3800元。合同期满双方按原合同口头协议,每两年每月递增200元租金。从201310月至20159月每月租金4000元;201510月至20179月每月则4200元。2017310号房东突然电话通知下月房租涨至5500元,要我3月底必须搬出,否则将更换大门锁还要叫人把我的东西清理掉。欧某某气愤地说,“我方自然无法接受”。

了解了这些情节,调解员又联系王某某,询问为何急忙收房还要挟住户。王某某承认是事实,但说明:因我住在祥坂的房子已拆迁,一家人在外面租房不方便,所以急于收回房子装修后自己居住,欧某某必须三月底搬离。调解员将此况转告欧某某,欧某某却情绪激动地说: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都在按口头协议每月交租金,我认为这已成为事实的租赁关系。现房东突然中途反悔口头协议,要求近期搬出不合情理,难以接受。调解员劝道:房东也是迫不得已急收房自住。当然,说“换门锁,清产品”等过激话不对,希望租户看在多年租赁良好关系上予以谅解。欧某某表示可以谅解。但是——他指着满屋一架架闪着晶光的产品十分无奈地说道:你们看看,这上万种商品,我小公司人手少,单下架打包都要十来天。再者,租这里就是看地段好做生意。再去找房子得花时间,还要装修门面,而后才能搬出商品,时间难以掌握,月底搬出确实困难重重。当然,我会尽早最迟9月底搬出,也希望房东能理解。

望着欧某某愁云密布的脸和店内层层的玻璃产品,两位调解员心情沉重。怎样才能破解僵局?她们回到司法所冷静分析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口头协议中断是否侵犯了欧某某的权益,以及如何限定搬离时间才合理。于是两位调解员先与房东王某某详谈,将对方困难理由转告,同时也批评王某某处事生硬,言辞过激。指出:虽然是租赁关系,也应相互包容,视如亲人。要挟耍横于事无补,只能适得其反。租户的实际困难理应换位考虑,限定搬出时间要有合理期限,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要延后些为好。又再上门给欧某某做思想工作。指出: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另外,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东因故中断口头协议是可以的。你们的租赁关系有七年,平时彼此情谊都很好,很信任,希望双方都让一步,好聚好散。在外经商和为贵,和气生财。调解员这一番既中肯又温馨的讲法析理,深深打动了双方。遂于324日,双方同意达成调解协议:欧某某在201779号前搬离,双方口头合同终止;如未能在此时限搬离,王某某则同意延期一个月,但延期月租增加伍佰元,即4700元;最迟时限201789号前搬离。至此这起租赁纠纷终于平息,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篇时双方当事人争相向调解员道谢的动人情景。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出租方因故欲收回出租房导致的租赁纠纷。承租方因有口头协议据理不愿意接受,而出租方又以过激言语相逼,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员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分析双方矛盾纷争根源,有的放矢针对各自症结耐心讲法析理。劝解说服,既中肯又温馨,既有批评更有帮助。终于破解难题成功说服双方解开心结,妥善解决纷争,平息矛盾,提前搬离(事后回访,得悉承租方提前一个月搬离)。

(鼓楼区司法局安泰司法所刘淑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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