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2017年1月15日,坂东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土地权属纠纷。

2016年7.9特大洪灾后,黄某居住的位于坂东镇车墘村的房屋倒塌,打算在原址上重建住房在重建过程中,与黄某相邻的天主教闽清坂东天主堂围墙部分影响了黄某的施工。据悉,在此之前黄某曾与坂东天主堂签过租用协议,租用围墙内部分土地。此次重建住房中,教堂不愿让黄某房子的外挂部分靠在围墙上,遂发生矛盾。

纠纷发生后,坂东司法所高度重视主动介入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刚开始,工作人员就认识到该纠纷的复杂性:当工作人员想让双方出示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确定双方土地使用范围,而后就现实双方所争议的事实进行调解时,由于历史原因,土地证上显示相邻的部份土地(天主教堂房子东向、黄家荃厝西向)权属有重叠,即对该部分土地双方均有使用权。因有了土地证的依据,黄某与天主堂代表更加互不相让,争吵着表示土地是自己的,调解陷入僵局。

此后,坂东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镇、村干部以及土地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协调,其间县宗教局也曾派人坂东参与调解。面对黄某,工作人员耐心劝导,“马上就要过年了,退让一小步,新年就能入住新房子,何乐而不为?”面对教堂代表,工作人员也是苦口婆心,“大家互为邻里这么多年,况且黄某是灾后重建户,也不容易。何不退一步当做增进邻里乡亲之间的感情。”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前教堂方愿意将土地租用给黄某,就表名双方昔日关系不错,远亲不如近邻,既然成了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情义更重要,钱财乃身外之物,大家好说好商量,双方均退一步,把这事妥善解决。坂东司法所工作人员讲事实摆道理,多次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劝说,唤起了双方昔日的邻里情分,当事人均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到邻里情更重要,不希望因一点钱伤了和气。最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友好地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教堂同意将旧围墙拆除,退让一个围墙位用来新建一扇围墙;黄某也同意围墙建成后不进行任何违章搭盖且新围墙内(靠天主教堂方向)的土地使用权归坂东天主教堂。

至此,这起历时将近半年之久的土地权属纠纷落下帷幕。

 

[案件点评]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实力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不断增长,而土地的政策变化也快,所以土地权益纠纷案件不断增多。由于引起土地权益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矛盾是复杂的,所以解决问题都达到十分满意的程度是困难的。但是有纠纷就要解决,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团结、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建设环境,土地权益纠纷的调解处理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黄某的房屋因被洪水冲倒需要重建,双方却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对于争议问题双方提供证据又相互矛盾,现场实际地形也很难判断出明确的地界。在这种情况下,坂东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就巧用调解法,找出突破点,充分利用相邻关系中的三个原则,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合理、和气地解决了这起土地权益纠纷,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闽清县司法局坂东司法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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