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位于鼓楼区道山路某诊所女医生史某某急匆匆来到安泰司法所,一进门就拉着调解员小刘的手,连声说:“受不了,受不了,真受不了……”请求司法所出面制止。见她一筹莫展的样子,调解员深感不解。
史某某说:“今年七月底,王某某面部长痘、肠胃不适来诊所就诊,我给她开了中成药、胃药、维生素等。过了一个月,她自己去做人工流产,回头却诬陷我是因为吃了我开的药才去做的流产手术,天天与其夫吴某某一起来诊所吵闹不休,严重干扰诊所营业和我的正常生活,令人烦不胜烦,受不了,请求你们帮助”。
调解员大刘、小刘即前往诊所查看,只见诊所门口围了很多人议论纷纷,一对年轻男女正大声吵闹,诊所无法开诊。调解员见状,亮明身份,劝请他们到司法所慢慢说明情况,以免影响其他病人就诊。在司法所,王某某说自己今年27岁,因脸上长痘及肠胃不适,七月底到诊所看病,服用了医生史某某开的药。十来天后药全部服用完,感觉疗效不理想,就到福建省福能集团总医院就诊,才发现已怀身孕。因担心连续服了史某某开的药对胎儿有影响,所以就在福能集团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我认为史某某对此负有责任。她不询问清楚就开药给我服用,害我去人流,理应赔偿我就诊费、手续费、营养费及误工费壹万元。可是史某某再三推卸责任,不予理会,令人气愤,我和爱人才上诊所讨说法。
认真听完王某某诉求,调解员感到情况复杂且事有蹊跷。为何不仔细问诊就开药?又为何去另一家医院才发觉有孕做了人流?究竟是谁的责任?种种疑窦,令人费解。为了查清事端,调解员决定再次深入调查。史某某说:“因为她小孩都七岁了,以前有在我这里就诊过,所以忽略了询问生理周期状况这点,当时只根据她脸上长痘、胃痛和肠胃不适的症状开了药,这些中成药、胃药和维生素,并不会影响到胎儿。她未与我沟通就去另一医院做了人流术,且当时她检查的各项指标都在正常范围内。我认为她做人流手术是她个人行为,与我没有必然的关联”。
了解这些情节后,调解员才解开了迷团,找到双方纷争的症结所在,遂分别向双方指出:作为医生,面对年轻女性患者没询问其生理周期状况就开药,确是诊疗环节失误。而患者,作为年轻母亲,对自己身体情况理应有一定敏感性,发现有孕不与原诊医生查询沟通就行人流术,未免考虑欠妥,颇显轻率。因此,诊疗双方各有缺失,各负有相应责任。
调解员分别对双方进行教育,心平气和地开导双方认识自己的缺失,承担各自的责任。史某某承认问诊不细,但患者擅自人流不同意赔偿。王某某也承认未与原诊医生沟通不对,但事出有因应得到赔偿。双方争执不下,各说各理。于是,调解员又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说服史某某医者在仁心,救死扶伤;行医粗心有失,就要有所弥补。同是女人,对王某某现在处境就多给予同情和体谅,以免激化矛盾再生枝节,对诊所对自己反而不利。同样,反复劝解王某某,不该未沟通轻率做人流,于情于理都存在一定错误。另外还三番五次上诊所吵闹,扰乱正常门诊工作及他人生活,按卫生部、公安部等告示,严重的甚至将构成犯法。调解员苦心劝导,使双方心悦诚服,表示愿意和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史某某同意返还王某某在诊所的全部费用并支付慰问金人民币捌仟元整。一场诊疗纷争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诊疗纷争时有发生,已屡见不鲜。本案诊疗产生纠纷颇为蹊跷。人民调解员能细心调查明察缘由,精准指出:医者,面对特殊病人,问诊不细,仍凭印象诊断施治,有违医道;患者,求诊自诉未详尽,产生疑窦不询医,擅自处置亦欠考虑。这种明辨各自缺失的情理,使纷争双方心悦诚服。进而,调解员又动之以情,真诚苦心劝导:医者仁心,医治失当,大爱弥补;轻率从事,吵闹行医,错上加错。终使诊疗双方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促进了社区和谐。
(鼓楼区司法局安泰司法所刘淑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