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闹离婚 调解来疏导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08

201653日早上930左右,中房司法所来了一位中年妇女刘某,一进门就泣不成声,而且口中一直念着:“请你们为我做主”见到她的时候她身上几处伤痕,而且身体非常瘦小,工作人员见此情形急忙上前扶她坐在沙发上,倒上一杯热茶。情绪稳定后,她说她的丈夫张某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殴打她,也经常虐待她和两个孩子。这次因家庭生活琐事张某又将她毒打一顿。这位妇女哭着诉说:“我绝对要与他离婚,再不回家,请你们为我做主。”

调解员立即联系该村调解员通知张某来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并协助调查纠纷的详细情况。村调解员上门寻找张某,确实不见人。第二天村调解员终于在中房镇其亲戚家找到了张某,经村调解员再三说服,张某才愿意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在司法所夫妻俩一见面,好像仇人相见,张某满脸怒气说“你还告我?”这时刘某泪流满面,战战兢兢地哭着说:“你们看,在你们这里他还想打我,我和他结婚多年,经常被打得浑身是伤,打伤后还不给钱治伤,每次打后我不敢给人说,也不许我给娘家人说,这次我逃了出来,你们要为我做主。”这时张某也恶狠狠地说:“你这次跑到这里告我,害得我到处找你,今天你说离婚就离婚?”

双方各说各的理,调解员见此情形对他们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还有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讲。这时调解员对刘某婉转的指出:“你们家经济情况不好,作为家庭主妇应该考虑和安排好要全家人的生活;你们两口子过日子,平时做事的方式方法也不对,夫妻之间本来就应该有商有量的。”接着调解员对张某说:“你在这里对你老婆都这么凶再看她身上的伤就知道一些情况了,作为一个男人平时做事要公平,不要动不动就打人,你没有打人的权利,公民的人身受法律保护,你再这样下去要负法律责任。其实离婚没有任何好处,正确处理夫妻关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法律面前夫妻的权利是平等的,你应该给她时间,遇到事情,让她多考虑,平时给她多做工作。”调解员继续劝说道:“据多方了解,你们夫妻关系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还没有发展到非离婚不可的程度,你想离婚后你们的孩子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会对孩子将来成长非常不利,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那么家庭是孩子开始接受教育最早的地方,如果这个地方不能给孩子健康的学习环境,后果是不可设想。孩子经常挨打或挨骂(家暴),会产生严重的心理扭曲,将会影响孩子的整个人生。这种皮肉之苦,会使他们产生怨恨、逆反、畏惧、自卑、无助、暴躁、孤独、撒谎、固执等心理。事实证明,如果一个孩子经常挨打挨骂,那么他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的心态和心理偏差,家暴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另一方面你们的父母年龄也大了,他们会更加为你们俩的事情着急,急坏了身体怎么办,最终还不是苦了自己。”

“家庭暴力是诱发违法犯罪的客观条件,也是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的罪魁祸首,家庭暴力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没有一辈子从不吵嘴的夫妻,要切记的是,床头吵嘴床尾和,夫妻没有隔夜仇,唯如此,才能牵手到老、相约白头、恩爱一生。”调解员继续从更高的程面来进一步疏导当事人,一席话说得张某直点头,刘某也面带微笑予以默认。夫妻双方表示日后遇事要冷静,克制自己,相互改掉坏脾气。

最终,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夫妻双方冰释前嫌,张某保证再也不会对妻子使用暴力,在以后的生活中将主动沟通、相互理解,珍惜生活。至此,一场即将恶化的婚姻家庭纠纷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夫妻双方终于重归于好。事后调解员对张某夫妇进行了回访工作,如今夫妻俩和好如初。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家庭纠纷,家庭暴力问题作为离婚案件的重要诱因,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庭的稳定与和谐。调解中,调解员运用法律与道德对他们夫妇进行了宣传,并从家庭生活、子女、父母等角度进行了疏导,从而使张某夫妇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互让互谅,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罗源县司法局中房司法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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