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我像亲人一样,谢谢你们对我的热心帮助,我一定会积极面对生活,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这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用最质朴的语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最真挚的谢意。
监督管理有尺度
琅岐镇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女,年仅33岁,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21年12月1日,陈某某到福州市马尾区社矫局报到,由执行地琅岐司法所对其进行监管,琅岐司法所为陈某某办理了接收和入矫手续,在入矫谈话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某某于3个月前已查出患左乳腺癌,因家庭经济困难,迟迟未进行有效治疗,现癌细胞已扩散至淋巴结(淋巴结见转移癌)。目前正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接受化疗。
司法所立即到其家中走访了解:陈某某一家三口与其公婆共同居住生活,其公婆身体状况差,患糖尿病常年吃药,陈某某丈夫腰椎间盘突出,无法从事重体力工作,靠二手面包车从事货物运输工作,收入不稳定,两个年幼的儿子,长子6岁在琅岐中心幼儿园读大班,次子5岁在琅岐玉惠幼儿上中班。陈某某无业,平时负责家务和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家人省吃俭用勉强应付生活,现由于陈某某入院治疗,全家没有多余积蓄,每天高昂的医疗费让整个家庭负债累累,生活艰难。了解到陈某某的处境,琅岐司法所立即向区社矫局汇报,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社矫分析会,针对陈某某的特殊情况,琅岐司法所因人施“矫”,迅速调整矫正方案,体现人性化监管,将陈某某列为重点帮扶救助对象,积极开展帮困扶助,研究制定精准的帮扶措施。
因陈某某处于化疗阶段,身体虚弱,司法所按照社矫相关规定免除陈某某的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采取个别教育方式,通过线上“空中课堂”和线下“走访教育”完成,除了向陈某某普及法律知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专门分享一些癌症病人抗癌成功的励志故事,增强其法治观念同时帮助其加强对癌症的认知,只要心态乐观,积极治疗,抗癌成功不是梦!鼓励陈某某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司法所、社矫局和家属都是她坚实的依靠。
帮扶解困有力度
根据陈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执行地琅岐司法所将陈某某列为重点帮扶救助对象,及时向村、镇及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协调帮助其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困难村民临时救助金和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经过司法所、社矫局大力推进协助下,陈某某低保手续已获得审批通过,领到低保金2600元和村委会发放的3000元困难临时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也已在审核发放中。同时,司法所积极帮助其在水滴筹大病救助平台上两次发布筹款信息并发动工作人员、身边好友在微信群发转发,社会上爱心热心人士捐资近60000余元,确保了其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陈某某和家属对司法所所做的努力充满了感激之情,不抛弃不放弃---这是司法所的工作理念,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的同时唤起生活的勇气,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病魔无情,社矫有爱。在陈某某生日当天,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专门为她送上了特殊的生日礼物,司法所自发捐款的1000元和牛奶、坚果等慰问品,围着暖暖的烛光和她一起唱起《生日快乐歌》,陈某某紧紧拉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留下了感动而幸福的泪水。以人为本、因人施“矫”,采取人性化管理,让社矫对象在感受到社会温暖的同时得到教化,拉近了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的距离,为有效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社区矫正有温度
为了预防疏导排解社矫对象陈某某恐惧、消极、悲观厌世的不良情绪,使病人保持乐观、豁达的精神,司法所联合光学院心理系的师生,专门上门为她做了三期心理疏导,让其保持良好的心态与疾病斗争,提高生存质量。通过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一段时间后,陈某某情绪逐步平稳,能够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已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完成了八次化疗和十五次放疗,后期每天靠药物维持病情并定期复查,目前精神状态良好,生活开朗乐观。同时,琅岐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动社会力量及工作人员身边的资源,为陈某某丈夫找到了一份稳定工作,在家附近的一个小区物业做保安,解决了陈某某家庭收入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