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在八闽 | 法治“蒲公英” 乘风万里行(二)

信息来源:福建司法        发布时间:2022-07-18

今年5月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省司法厅结合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行动,牵头部署“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系列活动,多层面、广覆盖、全方位、接地气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福州:
栽种民法典公益林
厚植法治文化底蕴

5月28日上午,福州市晋安区琴亭湖公园里人声鼎沸,“榕小豸”欢快的民法典说唱快闪表演引得路人驻足观看。

“要怎么参加活动啊?”“我是通过累积能量点参与这次公益林种植活动的!”“我也是,这样的活动太有意义了!通过竞答民法典相关问题累积能量点,很有动力……”市民们对当日开展的公益林种植活动赞不绝口。 

公益林种植活动仅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2022年福州市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的一个环节。福州市司法局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创新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通过“线上”民法典知识闯关答题积攒“法治力量”,与“线下”民法典公益林植树活动相结合的趣味互动模式,邀请率先达到 3000 能量点的20位市民到现场参加“典”亮生活·福州市民法典公益林揭幕仪式并亲手栽种公益树苗。据统计,答题和系列网文点击人数近10万人次。

   活动现场,一幅幅“蒲公英”原创普法宣传展板海报格外醒目。“这个卡通人偶真可爱!”“她能帮助我解答法律问题吗?”“除了种植公益林,还有这么多活动可以参加,真是太棒了!”据悉,“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还以法律咨询、互动问答、线上访谈等方式普及宣传民法典知识,同时在央视频移动网、攀讲V直播、百度、搜悦直播、爱奇艺、第一视频、一直播、哔哩哔哩、虎牙、斗鱼等平台上进行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教育覆盖面。





厦门:
律师变身“主播”
解答身边法律问题



小明能不能在老王的院子里借道施工?”“失主发布悬赏广告,小张归还遗失物可以索取赏金报酬吗?”“小朋友在幼儿园受伤,是否可以向幼儿园索赔?”“买房时开发商宣传广告中作出的承诺没有兑现,是否构成违约?”

......

今年5月,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律师协会等联合主办“喜迎二十大,青律有担当”——“百名青年律师云普法”活动,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梳理出100道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青年律师变身“主播”开展“云普法”。

“小明能不能在老王的院子里借道施工?”在“法治厦门”公众号推出的第二期普法视频中,青年律师鞠枫普法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2-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或铺设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相邻的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在这起事件中,隔壁老王作为相邻人,有义务为小明提供便利,不能拒绝小明提出的借道要求。同时,小明要注意不能危害到老王房屋的安全,不能对老王的房屋造成损害。若老王坚持不同意,小明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王履行相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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