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我省多地发生本土病例,加上春季是人感染禽流感、诺如病毒、流感等疾病的高发季节,防控任务十分紧迫。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省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22〕5号)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省直机关带头带动作用打赢疫情歼灭战的通知》(闽委工明电〔2022〕7号)精神,按照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林玫瑰要求,全省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严从紧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歼灭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疫情防控责任感使命感
全省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信心,坚持不懈,突出“四早”要求,坚持“快、准、严、实、细”,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旗帜鲜明把疫情防控作为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厌战情绪,迅速全面准确地落实“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的要求,全力以赴防范疫情,确保“零输入”“零感染”,助力打赢疫情歼灭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全省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把疫情防控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监狱戒毒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厅党委提出的“严之又严抓好人员管理、细之又细抓好物资管理、紧之又紧抓好闭环管理、早之又早抓好应急准备、快之又快抓好疫苗接种、实之又实抓好教育疏导”具体要求,逐项逐条落实到位,确保监所绝对安全稳定。二要严格机关日常管理。要密切关注单位安保、保洁、食堂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强办公、食堂、会议室等场所的管理,定期做好单位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要严把单位大门入口关,坚持“凡进必查”,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不购买外卖食品,做好快递包裹消杀。三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疫情防控相关重要情况信息,第一时间报厅局指挥中心。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因公出差等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并做好防护。强化值班值守,充实值班备勤力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遇有任何突发情况,都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报告本人及家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以及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四要做好从优待警工作。要关心基层一线民警的工作、生活,针对民警长期封闭可能产生的心理问题和焦虑情绪,要及时帮助民警缓解心理压力、调适心理状态。要加大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民警职工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识别、考验、选拔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深入挖掘提炼,及时宣传表彰。
三、落实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要站出来、顶上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和省内疫情动态,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如确需前往上述地区的工作人员,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方可前往。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低风险地区入(返)榕,或有接触史的入(返)榕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等报备相关情况,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并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二要带头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涉疫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提供准确信息、健康防护知识和防疫政策规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要带头移风易俗,引导身边群众简办、停办或缓办红白喜事及其他人员聚集活动,努力切断可能发生的病毒传播途径。三要带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要密切关注家人和共同居住人员、亲友健康状况,发现疫情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外出就医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造成传播。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党员要带头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四要带头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积极做好涉疫法律服务工作,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宣传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增强依法防控意识,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践行“近邻”党建理念,加强与对口共建社区的联系、联建、联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主动配合社区(村居)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构建共建共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