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29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律师事务所应委托人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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