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帮一人,感动一家,稳定一片”,这是马尾区司法局琅岐司法所长期坚持的安置帮教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在安置帮教一线用心用情、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量。近年来,琅岐司法所认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做好“必接必送”,近两年来琅岐司法所到监狱开展无缝衔接27人次,并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无缝衔接”实打实,做安置帮教工作的“用心人”
琅岐镇星辉村刑满释放人员江某,因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29万,于2021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监狱评估陈某为较高风险,被认定为重点帮教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核查到其家中走访了解到:江某判刑后妻子与其离婚,带着儿子远走他乡,其父亲已故,家中只剩体弱多病的老母亲。针对江某情况,琅岐司法所用心做好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积极与监狱干警对接,核实信息,制定方案,确保对江某的顺利衔接。当日司法所工作人员远赴武夷山监狱开展无缝衔接,面对千里迢迢赶来衔接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举目无亲的江某深受感动,凭释放证明司法所工作人员排队为其购买动车票,一路陪伴将其安全送到家中,与其年迈的老母亲团聚。江某第二天到司法所报到,与司法所签订了《刑释人员帮教责任书》,司法所及时为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当场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告诫他要遵纪守法和诚实劳动。琅岐司法所为其制定了精准的安置帮教方案,帮助江某尽早融入社会。
生活帮扶“点对点”,做安置帮教人员的“暖心人”
琅岐镇劳丰村刑满释放人员朱某,65岁,曾因盗窃罪“二进宫”,系重点帮教人员(累犯),司法所工作人员驱车到闽江监狱接将其接回,朱某属于独居老人,无亲属,且患有癫痫疾病,琅岐司法所掌握了朱某的真实情况后,为了让他更好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经过走访和多方协调开展帮扶,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帮扶举措:一是积极与村委会联系,对其旧房进行简单翻修,改善其住房条件;二是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反映的实际困难,帮助其申请低保,司法所及时跟进低保审批办理进度,为其基本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三是回归后定期走访,了解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每逢春节到其家中进行慰问,送上慰问金,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思想帮教“心贴心”,做安置帮教人员的“知心人”
琅岐镇云龙村刑满释放人员陈某,29岁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权5年,于2020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监狱评估为重点帮教人员(累犯),司法所到榕城监狱开展衔接,陈某多年的牢狱生活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上好多,接回司法所后,重获自由的喜悦和面对社会的迷惘让他在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候,犹如惊弓之鸟,小心翼翼地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一步步地完成报到手续。此后司法所持续关注陈某的情绪波动与思想变化,主动与其谈心谈话,了解其需求,解答其困惑,帮助其重拾信心,树立良好心态。司法所和派出所干警上门定期走访时了解到,陈某本身是渔民,无其他特长,时常抱怨家庭经济困难,工作无着落。为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对象的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琅岐司法所专门在琅岐镇阡陌农庄开办了一期职业技能培训,结合琅岐当地农业经营特色,特别开设了果树种植与栽培技术培训课程,并聘请农技师进行专门讲解与授课,陈某积极参训并逐渐掌握了果树种植的方式与技巧,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他在村里承包山地种植果树,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充分地利用各种教育学习资源,给陈某推送一些果树栽培的技术信息,如今陈某自食其力,日子一天一天好了起来,重新开始了新生活。
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和帮教,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怀。马尾区司法局琅岐司法所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无缝衔接机制,真情帮教,多措并举实现安置帮教“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努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琅岐司法所
供稿人:陈强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