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上午,正值五一长假后的第二天,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受援人朱某某和王某某各自携带着写有“为民服务、尽心尽责”“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送到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吴建洲律师手中,以表他们的感激之情。
2020年11月9日,吴律师接受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作为受援人朱某某和王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的法律援助律师。朱某某和王某某系福州某公司的员工,工作内容为运输司机,因该公司无故长期拖欠工资且未为其缴纳医社保,经多次协商不成,朱某某和王某某无奈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其他补偿。但该公司故意拖延时间,迟迟未给明确答复,朱某某和王某某特向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了解情况后马上安排吴律师为朱某某和王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吴律师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积极有效的收集了朱某某和王某某劳动关系、拖欠工资、未缴纳医社保的相关证据,并三番五次与该公司和晋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沟通,向该公司权衡利弊。在吴律师的坚持不懈努力下,该公司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利后果,在与朱某某和王某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该公司最终一次性向朱某某和王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等各项补偿。
至此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朱某某和王某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这一面面锦旗既是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也是法律援助中心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的动力和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