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李妙君副厅长来榕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为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指导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3月25日上午,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妙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林鸿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 处长李庆华等一行5人来榕考察调研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福州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副局长丁萍等人陪同调研。

李妙君副厅长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仓山区金山司法所、仓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通过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的调研,系统了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重点考察了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线上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操作运行等情况,听取了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发展历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阶段工作安排。


随后调研组一行在福州市司法局主持召开座谈会。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副局长丁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148 公共法律事务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等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市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协会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李妙君副厅长首先对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给予肯定,她指出,作为全省首个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地市,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早、定位准、保障强、措施实、成效高,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推广,其中平台建设特色突出,技术保障有力,在数据汇集、风险研判方面创新亮点多,尤其是平台与e福州、12345便民平台、110报警平台等政务平台业务联动到位,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成效显著。


针对下一步工作,她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认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总结提升,提炼福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经验和好做法,加大培树力度,树立福州品牌,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示范样本;三要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最后,调研组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调研组指出,一是当前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教育环节已临近结束,法律服务行业要严格按照队伍教育整顿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细化方案,形成工作清单,倒排工期,序时推进,抓紧不折不扣完成学习教育环节的各项“规定动作”;二是在开展学习教育的同时,要根据工作方案,提前做好查纠整改环节的前期准备,对照排查重点,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认真梳理查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发掘、培树和宣传,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形象,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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