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一加三”多元调解 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率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04

闽侯县司法局发挥“一加三”交通事故多元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率,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扎实基础。2020年度受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325件,成功调解数为260件,金额6747522.85元,调解成功率80%,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中心服务一站式。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设置两个人民调解室,聘用有调解经验的人员任人民调解员;筹建道交一体化平台,通过数据云端的方式整合事故当事各方、保险公司、调解中心、人民法院,实现交通事故索赔材料数据线上传输、确认、理赔、诉讼。

行业联动高效调。接到事故报警后,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及检验鉴定,并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事故现场人员伤势轻微,交警部门现场就和保险公司针对人员诉求,在保险公司小额赔付范围内达成民事调解。

人民调解公证调。对事故现场人员伤势较重的情况,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各方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并及时通知保险机构立即介入,提高调解的一次性成功率。

诉调衔接防激化。对当事人各方争议大、涉及面广、影响大,可能引起社会矛盾和引发诉讼的重大疑难案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县人民法院诉非联动中心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共事参与进行再次调解,借助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独特优势,及时疏导矛盾、平息纠纷,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的合力,促进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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