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助力护航权利保障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不仅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还明确了坚持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原则。为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认识,使其顺利融入、回归社会,近日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司法所开展以“知权利、明义务”为主题的《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理念先行,树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本”意识。马尾司法所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在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进行教育监管的同时,尊重其人格尊严,切实关心其日常生活,对其依法享有的人身、财产等各项权利予以充分保护。同时,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任务,确保依法行政、用法准确,有理有据、以法服人。

二、依法履职,强化社区矫正接受检察院监督。马尾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就自觉接受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通过自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矫正隐患,推进社区矫正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近日,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司法所联合马尾区检察院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由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列举典型案例,从正反两面宣传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并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宣传手册,对个别重点对象开展个别谈话,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马尾区检察院还在司法所开设检察官信箱,开启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维权“直通车”,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

三、共建平台,发挥社会力量开辟维权新渠道。马尾司法所通过与阳光学院建立合作关系,成立大学生志愿者团队,并广泛吸收律师、心理咨询师、村居干部建立了“志愿者帮教团”作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团队参与帮扶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以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纠纷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宣传铺路,营造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维护氛围。为了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打消群众的疑虑、恐惧心理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歧视,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及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维护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马尾司法所多形式开展《社区矫正法》“六进”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挂横幅、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居民解读《社区矫正法》立法目的和意义,讲述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监督身边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司法所 通讯员:黄永伟

2020年9月11日

公众号
查信息
咨 询
找公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