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健全机制,普法活动有序开展
完善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坚强而有力的保障。“七五”普法期间,闽侯县不断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建设,建机构、明责任、立规矩、强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1.组织体系有序运转。闽侯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县各级各部门普遍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为推动“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有力基础。
2.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3.督导机制日臻完善。县人大、县政协依法履职,监督作用更有力。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考评工作、“七五”普法中期、终期迎检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检查、监督。
4.考核体系有效运行。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全县年终综治考评项目,以考核促落实,提高工作实效,推动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式”向“全社会合唱式”转变。全县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形成了一股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五年来,闽侯县办复483件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满意率达100%。县行政服务中心入驻单位39个,入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1848项;累计受理业务406.45万件,办结392.59万件,占受理件数的96.58%。
二、四个突出,普法教育全面覆盖
1.突出领导干部普法。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闽侯县致力打造普法特色品牌,不仅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党校法治培训等方式,还专门打造一档电视栏目《首邑法治大讲坛》,推动领导干部各项学法用法任务落地落细、落到实处。五年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活动200多场次,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45期,培训普法骨干4860人次。每年法律知识统一考试领导干部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95%以上。
2.突出青少年普法。抓住青少年这个“关键时期”,闽侯县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格局。法治教育第二课堂,让学生在体验和实践中丰富法律知识,“大手牵小手,学法一起走”、“法律伴我成长”等主题宣讲活动、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蓬勃开展,法治教育有声有色。全县各学校还通过设立法治教育基地、法治长廊、宣传栏等阵地进行法治宣传,学生置身校园,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法治熏陶。
3.突出企事业普法。广泛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努力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种种法律难题,增强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和规范劳动用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
4.突出农村普法。扎实开展“法治进乡村”系列活动,利用“乡村大舞台”、腰鼓队和文艺团体,积极组织法治文艺节目演出,开展电影下乡、送书下乡,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将法治文明根植乡村基层。
三、创新载体,普法宣传春风化雨
1.抓好“一一二”模式的法治阵地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努力打造“一一二”模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群,即“一个中心” 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一个载体” 福州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两个矩阵”法治文化公园矩阵和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矩阵,通过“卫星辐射”方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不断探索具有闽侯特色的“法治进社区”品牌。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在甘蔗街道滨江社区阳光城西海岸创建首个融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为一体的群众性普法阵地,推动社区法治文化融合发展。该项目预计年内可完工。
2.积极打造融合新旧媒体的普法宣传矩阵。(1)开启“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依托政府网站、普法网和微博、微信、微视频、抖音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2)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在《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闽侯乡音》以及福建电视台、福州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报道3000多篇。县司法局主办的《法治广角》专题栏目播出43期;《首邑法治大讲坛》栏目播出6期。(3)发挥其他媒介的作用。借助公交场站、车载滚动LED显示屏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弘扬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我县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寓普法宣传于文化活动。利用闽都民俗园、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曲艺团等宣传平台、宣传队伍,营造浓厚氛围。五年间,组织各类法治主题书画摄影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100多场次,创作了《法网情丝》《清官难断家务事》《财路》等闽剧、曲艺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
四、结合实际,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1.结合全县中心工作。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深入开展“百个项目·百日会战”征地拆迁宣传、“2017年第一轮双百征地拆迁宣传”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法治宣传服务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年来,结合党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普法宣传100多场次,法律咨询服务3000多人次,有效地推进了重点工作项目建设。新冠疫情期间,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普法志愿者当好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开展防疫宣传活动上千场次,努力营造众志成城、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的良好法治氛围。
2.结合法律服务。一是将普法宣传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民间纠纷调处案例,以案说法,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利用法律依法解决问题。2020年3月,“小胡法官工作室”在荆溪司法所挂牌成立,并进驻荆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独具特色的司法品牌,五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205件,有效教育群众8万多人。二是将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通过闽侯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流程,创建12348实体平台、语音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五年来,共受理了4964件群众诉求。按照“立足三城,带动周边,辐射山区”的工作思路,乡镇、村(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依托微信群、QQ群、打造“手机里的社区律师”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全天侯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为村管理共提供法律意见、建议926件。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五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为5006名法律援助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971.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民普法,共建平安,共缔美丽。“法治闽侯”奏响了一曲和谐的法治新篇章。如今,法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闽侯县法院各类案件审执结41641件;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9%;刑释解教帮教率100%;法律援助案件实现了应援尽援,全县受理治安案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与“六五”普法同期比较均有所下降。学法、用法、护法,环环相扣,古老而又年轻的闽侯,在依法治县中阔步前进,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