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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问题

  法律咨询  |  2025-04-14
问题: 交房时,物业要求先交一年的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等费用才能验房和提供房屋钥匙,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回答
148中心
您好,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验房权与交房义务的分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先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确认房屋质量、面积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之后才能办理收房手续。 物业或开发商以未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业主验房或交房,属于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 物业费的缴纳时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的缴纳时间应从业主收房后开始计算,即业主验收房屋并确认收房后,才需缴纳物业费。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 若物业要求业主在验房前预缴物业费(尤其是一年费用),属于单方设置的捆绑条件,缺乏法律依据。 3、救济途径 坚持先验房,再办理收房手续,最后缴纳物业费。 向主管部门投诉:可向当地住建局、房管局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物业或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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