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伤理赔遇阻

  法律援助  |  2022-10-06
问题: 我是今年三月十七号在工地工作中因钢丝绳断开从登高车摔下来,后在晋安区医院救治,期间公司没有给过生活补贴,七月一号去人社局提交资料可能公司有关系的原因受阻迟迟没有结果,之后去公司理赔,公司明确有报了意外险,公司不会再做其它任何赔偿,后面还让我把资料交给他们去理赔,现在时间过去一个多月了公司把资料卡在那里不去理赔,在拖延时间,要看快过年了马上错过工伤申请时间心里很急
回答
长乐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现答复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提出工伤申请认定,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说,若公司一直拖延办理,您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己或者由家属代理,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类案件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建议您拨打长乐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28800148或带齐相关证据材料到长乐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详细咨询。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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