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

  法律援助  |  2021-10-22
问题: 今年,我3月份到4月底期间,在二环路边上,中建一局承建的大东海瑞景园做工的工资,到现在都还差4000多,打电话催要,也总是拖,其间,还向12345平台反应了,仓山区社保局在平台上回复,说按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不属于他们管辖,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去找过中建一局的项目部副经理,反正也是没能解决。如果要起诉,我都不认识那包工头,更加不用说他的身份证资料了,也就认识那两个带班的。该如何操作?如何才能拿到工钱?
回答
仓山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据你所述,中建一局违法将项目分包给包工头,如果是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你可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请求建设单位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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