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纠纷

  法律咨询  |  2020-06-19
问题: 2008年,陈友顺将位于后坑自然村笼底的一块田园交托别人耕作,至2019年2月12日有人提醒我回去看看这块田园;结果发现詹钦英家建房时后墙占用我田埂外的共用的排水沟及小路;现陈友顺一方提出对方要对占用的土地进行补偿,双方因补偿金额问题争执不下,故引发纠纷。
回答
福清市司法局 - 法援中心
詹钦英占用陈友顺田埂外的排水沟,若导致排水不畅、形成积水等情况,进而导致陈友顺的田园损害,双方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侵权责任关系,詹钦英应当对陈友顺的损失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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