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

  法律咨询  |  2019-09-24
问题: 面试的时候与hr说好2个月试用期,工作3个月公司只谈了转正工资,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缴纳社保公积金,所以决定辞职,目前公司还有部分工资及垫付费用未付给我,多次讨要,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该怎么办
回答
罗源县司法局 - 148中心
以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缴医社保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邮寄给公司),通知书寄中后,手中要留复印件以及快递单,向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支付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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