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法律援助  |  2018-12-07
问题: 大家好,我在一家上市企业福建分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近8年(19年2月末劳动合同到期满8年),近期福建负责人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有辞退我迹象,但又不想按劳动法相关赔偿。让我考虑转岗,本人预估 1、可能会转岗降薪让我无法接受自动走人。2、可能会设套,转岗后说我无法胜任只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吗?。如此我是不是不应该接受转岗?以上情况请教专业人事高见我该如何保护自己!如果 2月末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有规定如何赔偿吗? 给予相关意见!如果2月末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赔偿规定吗?
回答
仓山区司法局 - 法援中心
答:1、可不接受转岗,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到期,公司未提高待遇续签合同,同样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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