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离职手续,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人民调解  |  2018-03-12
问题: 您好!我一朋友,被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强迫自己写离职申请,方予发放工资。如果办理了离职手续,并在离职单上写上离职原因:‘个人意愿’,并写上“本人与公司已无任何纠纷,并已结清所有工资”等保证性字句。请问:是否还可以申请仲裁?谢谢
回答
福州市司法局 - 依法治市办
您好!欢迎关注中国法网。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12348中国法网的关注和支持!
公众号
查信息
咨 询
找公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