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根钢管生事端 耐心调解谱新篇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作为晋安区近几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一直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及热情参与。王庄街道鼎屿社区海警宿舍被列为2014年改造的老旧小区之一,5月份开始进行改造。孙某是居住在海警宿舍的一名热心老党员,自小区开始改造以来,他自愿参与到小区改造工作中,在改造过程中他一直都在现场协助施工方工作。

  2014年11月23日晚,该小区居民黄某,因旧小区改造清理现场,他堆在室外的几根钢管,被工人清理掉,他认为此事与孙某有关,就冲到孙某家中。黄某先是辱骂孙某,再后来到激动之处就动手打了孙某及其爱人兰某,孙某夫妇俩都被黄某打伤了,周边劝说的邻居看形势不对,马上拨打110报警电话,执勤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让孙某夫妇先到晋安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诊断孙某右侧鼻梁骨骨折,大量出血;兰某上嘴唇破裂、肿大。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鼎屿社区书记、主任当晚就赶到医院,看望并安抚孙某夫妇,表示先治疗,社区调委会一定会介入调查进行调解还孙某一个公道。次日,鼎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对两家人及周边的群众进行走访,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初步的调查调解。调解人员首先找到事发时的围观群众,了解了大概的经过;其次来到受害人孙某夫妇家中,了解事情的具体经过后,建议先去鉴定伤情,为后期的索赔提出合理的依据;最后前往黄某家中,想找黄某好好谈谈,但黄某振振有词,坚决不认为是自身的问题,而是对方故意给自己找茬,反而要求社区赔偿丢失钢管的费用,并表示不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第一次调解失败。

  11月25日,调解人员拿着经伤情鉴定中心鉴定孙某夫妇为轻微伤的证明找到黄某,黄某拒不认可,仍未认识自己的错误。第二次调解失败。

  11月27日,调解人员好言好语将黄某请到社区调解室,请黄某喝茶,与其朋友式聊天,谈工作,谈经历,谈对小区改造的看法,黄某态度有所松动,但提到打人事件时又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提及。第三次调解失败。

  期间,调解人员通过小区居民与黄某妻子沟通,对其施加舆论压力。

  12月3日、5日、8日、11日、12日陆陆续续调解人员均有机会就找黄某进行沟通调解,经过第四、五、六、七、八次的调解,与其沟通,表示考虑到其也是有单位的人,这样胶着下去对自己只有坏处没有好处,还给他人留下把柄,舆论是不会站在他这边的,以后在小区里也很难与邻居相处,远亲不如近邻,大方的承认错误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一种解脱,可以让他人看到自己的大度。经过多次的调解,黄某终于松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性格冲动,对年纪较大的孙某夫妇动手是不对的行为,自己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12月16日黄某在小区公告栏内张贴一封对孙某夫妇的道歉信,并送一份到社区。信上黄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对孙某夫妇的伤害表示歉意,并表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黄某张贴出道歉信后,孙某夫妻提出了索要十万元赔偿的要求。黄某表示不能接受,一般的轻微伤赔偿达不到这个要求,认为孙某狮子大开口。孙某夫妇一直咬着该金额不放,表示自己年龄大,禁不起这种折腾,怕有后遗症。此时,调解人员只能一遍遍的找双方沟通,摆事实讲依据,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分别找双方近十次,说服孙某夫妇看在都是邻居的份上,且黄某很有诚意的道歉,降低赔偿要求。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感到调解人员对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并能够从双方的利益出发,公平、公正地进行调处。经过几轮调解,双方终于在2015年1月25日晚达成了赔偿协议:黄某当场赔付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共65000元给孙某夫妇,孙某夫妇收到赔偿款后自愿放弃对黄某的其他一切赔偿要求。两家邻居终于握手言和。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人民调解,不仅使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得到了实际履行,而且缓和了紧张的邻里关系。调解人员以高度的热心和诚心,反复向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一次、两次、三次调解不成,就反复做工作,不因为暂时的困难而打退堂鼓,用真诚和耐心打动了当事人,历时两个月时间,进行了二三十次的调解,且不讲究时间、地点,终于使双方就赔偿数额和方式达成了共识,并得到了履行。这起纠纷的有效化解充分显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

 

(晋安区司法局王庄司法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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