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起纠纷 多方调解得平息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湖南籍务工人员陈某某,在悦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乾明月项目管理处工作一年整。于2016年3月30日中午12点左右,在小区宿舍内意外死亡。事发后陈某某家人及多名亲属从老家湖南赶赴唐乾明月物业处,就陈某死亡问题进行交涉。双方先后经过三天时间的协商,均无法在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打砸了小区物业驻地所在的办公场所、花卉植物,他们的过激行为使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16年4月2日,经塘前乡领导指示要求,大樟村所在地包村工作队先行介入劝说调和,由于事态紧迫,塘前派出所也介入调查该案。塘前司法所调解员在充分了解该起纠纷的起因、经过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态度之后,首先为双方当事人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文,明确告诉双方当事人陈某在午休时间发生意外疾病导致死亡,不能按照工伤死亡进行赔偿。

陈某家属对该起死亡事故,坚持要求该物业公司参照此前处理先例案件赔偿,提出索赔金额20万。对如此高额的赔偿要求,该物业公司拒绝接受,只能给予3万元抚恤丧葬补偿,并建议对方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判决即付赔偿款。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差距较大且双方均不愿意退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过程中,陈某及其家情绪较为激动,也给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塘前乡调解员不断做陈某家属思想工作,耐心地与他们沟通。同时建议双方暂停调解,晚饭后八点再集中乡政府协商解决该纠纷。疲惫不堪的当事人双方进入了拉锯战,调解被迫中断。

经过调解员的多方努力,对当事人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事态发展逐渐变得明朗。最终死者家属同意做出让步,从坚持20万,10万,最终降到了5万。4月5号晚上10点30分,在调解员的不断促进下,双方当事人再次坐到一起协商。陈某家属及亲人为了表明调解诚意,同意再次降低赔偿金额,唐乾明月物业经理也表示愿意在原来公司赔偿金额的基础上,再给予陈某家属1万元的补偿。双方都一定程度地做出让步,调解工作显现出了成效。最终在塘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下,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悦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乾明月管理处向死者家属一次性补偿丧葬、抚恤、差旅等各种费用总计人民币4万元。对于该案件的调解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该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在大家工作努力下得到妥善解决。

【案例点评】

     该案例是由于物业工作人员因疾病意外死亡,死者家属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乡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做好前期调解工作,后期在塘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促使当事人双方做出让步,从人道主义方面引导,妥善解决该起纠纷。

                        (永泰县塘前司法所仁兆忠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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