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取消引情绪 多次解说巧化解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201775日上午,塘前乡官烈村村民林某秋找到塘前司法所,当时他情绪激动,请求司法所为他讨个说法。塘前所工作人员见来人情绪激动,赶紧将其请至会议室,送上一杯水,并安抚其情绪。

   据他讲诉,了解到林某秋,男,47岁,肢体三级残疾(有残疾证),官烈村的贫困户、低保户。他因早年车祸导致右腿截肢,目前仅能靠助力车代步。但前几日,塘前乡工作人员突然到他家中了解情况后,并告知要取消他低保资格,他万般不理解并情绪激动,他认为自己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理应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塘前所工作人员在听了林某秋述说后,先稳定其情绪,让其在司法所喝茶休息等待,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去乡民政办了解情况。

后向乡民政办理解到,现在低保户财产信息已经联网,乡民政办工作人员从业务系统中查询到林某秋在福州有购置商品房一套,房产登记在其妻子的名下,他之前办理低保的时候未告知工作人员。按照林某秋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低保相关政策他确实不能再享受低保政策,必须取消他低保资格。乡民政办工作人员称在之前入户核查信息的时候,已经向林某秋详细解释了相关低保政策,只是他不予理解。

待了解情况后,塘前所工作人员立马向林某秋详细解释低保政策,希望他能够了解政策。林某秋解释他在福州是有一套房,是他早年用右腿截肢的补偿款购买,他还称那属于一次性拥有,他买了房就没有钱了。现在全家的收入就靠他开助力车拉点客运和妻子在福州打零工维持生活,家庭经济困难,家中还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因此,他坚持认为他福州有房子就取消他的低保资格,他说什么也想不通。

    塘前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明白该事件的症结在于林某秋不了解福州市低保的享有政策和乡民政办对福州市低保政策的宣传没有到位。于是决定把林某秋留下来针对低保相关政策,好好与之聊聊天。塘前所工作人员先从永泰县低保申请条件聊起,同情他的家庭境况,确实属于比较困难,但是他还是比较有励志,能够靠残疾车拉点客运贴补家用。但根据城乡低保的相关规定,他们家庭除了在塘前乡官烈村有自建房外,在福州市又拥有商品房,自建房和自建房都属于固定资产,且价格不低,确实不再符合低保补助的条件。还劝解他理解低保的政策,乡镇工作的难处。林某秋依然表示自己残疾,没有工作能力了,认为乡镇府不应该抓着他有房子这件事情说事,表示坚决不能理解,气冲冲地直接回家了。

    塘前所工作人员通过与乡主要领导和乡政府民政办沟通后,再次电话联系林某秋,并到其家中再次进行低保政策宣传。告知他低保申请对象没有房产是硬件条件,是没有商量的余地。鉴于他家的实际困难情况,可以在乡有了相应的补助政策时给与困难补助。经过2次连续到林某秋家宣传低保政策和耐心解释做思想工作,林某秋最终接受被取消低保的事实,并表示不再为此事引发纠纷。这起因低保户不理解低保政策引发纠纷,在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乡镇其他部门配合下,多次入户宣传低保政策,巧解心结,做到怨气消除,定纷止争。

 

【案件点评】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纳入低保对象有严格的要求。现在又施行低保户财产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再查出当事人拥有商品房的事实后,造成低保户被取消低保资格不理解,由此引发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乡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多次入户宣传低保政策,做通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接受事实,巧解心结,做到怨气消除,定纷止争。

 

                           (永泰县司法局塘司法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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