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石埔邻里起纠纷 情理法调解化心结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都说“金厝边银乡里”,但邻里相处朝夕相对,难免会磕磕碰碰,若不及时解决,两家人反目成仇,不仅伤害了长期的邻里情感,更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如何在化解矛盾的基础上,打开双方的心结,修复邻里间的关系,是调解此类案件的关键。近日,上迳司法所就成功化解一起因相邻通行权引发的邻里纠纷。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上迳镇上迳村村民林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镇调委会,要求调解他与邻居方某的道路相邻权纠纷。

原来,林某与方某相邻而居,两家屋厝围墙之间有一条宽约4米的公用通行道,通行道路正中间种有一颗林某的龙眼树。去年6月份,林某为龙眼树修建石埔,这一举动立刻遭到了方某的反对,方某提出修石埔会堵塞交通,影响其车辆的通行,要求林某立即停止并恢复道路原貌。而林某则反驳到:龙眼树所在土地是是林某自己所有,此前方某修建围墙时把水泥块等建筑垃圾堆放在其龙眼树的树头,不仅侵占了林某的土地,还给龙眼树照成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林某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才修建石埔将龙眼树保护起来不受侵害,而且方某也在围墙边修建菜埔摆放菜盆,同样也堵塞交通,如要拆除,应一同拆除。双方激烈争吵,一桩桩一件件地细数并指责着对方近些年的种种不是,争吵过后两人不欢而散。

接下来的半年里,两家人的摩擦不断升级,村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介入调解,却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林某向上迳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处重点】

1.确认该通行道是否是方某生产、生活的唯一通道。因为如果方某尚有公共通道或其他通道可以通行,则其主张的通行权不能得到支持。调解员通过双方的调查笔录以及现场勘查,确认该条道路系多年历史形成,且是方某出行的唯一通道,方某不通过该路则无法出行,因此方某主张的通行权应予支持。林某未经相邻权利人方某同意,不得擅自堵塞、设置障碍。

2. 法律如何调整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84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87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林某修建的石埔及方某房屋旁堆放的菜埔、菜盆等影响车辆通行的事实是存在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共同维护该条道路通行的便利。因此,双方均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排除对公用道通行的妨害。

【调解思路】

针对本案的两个关键点:该通行道系方某生产、生活的唯一通道;《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对于相邻关系通行权的相关规定。调解员认为解决本案的关键其实就是对当事人双方明法析理,并情感上对邻里双方进行思想劝导,让他们明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唇齿相依,遇事能互帮互助,但也难免磕磕碰碰,遇到矛盾应当互谅互让,不应当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伤害了几十年的邻里感情。依据这一调解思路,参照司法实务中的案例和协议,拟定了调解方案和调解协议框架。

【调处结果】

根据所掌握的情况,上迳镇人民调解委员协调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疙瘩渐渐解开。在调解员几番耐心劝导,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自愿达成协议:一、通道现有堆放物应全部清除;二、双方应共同维护通道的卫生;三、通道范围内双方不得停车;四、通道上的龙眼树为林某所有,方某一方不得损坏;五、今后若需对通道进行拓宽、改造,应由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

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协议握手言和。这场久拖不决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案点评】

相邻权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间纠纷,笔者经过多年的调解实践,进行分析发现此类案件主要有如下五个特点:

一是案件当事人都是邻居,甚至大部分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双方如发生纠纷易激发矛盾,甚至引发争斗。

二是案件标的都是因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通行、通风、采光、排水、截水的使用权引发的法律关系以及当事人因野蛮装修、废气、噪声、粉尘给相邻人造成一定的损害而引起纠纷。而不动产具有永久性,法院如果以判决确定或改变相邻关系的法律状态,因此也具有永久性。

三是案件标的额不大,但由于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一个空间,时常因日常生产、生活相处不好、不和睦而引发相邻纠纷,甚至方寸之地引发大争端,因而往往积怨较深,出于斗气,引起矛盾。

四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文化水平不高,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野蛮、粗鲁、自私或不拘小节,不能理解对方或存在挤压、欺负、侵占对方的主观过错。

五是案件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是为了生产、生活的方便或是因为土地、房屋等的使用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为了争夺财产;还有的是当事人相信屋场风水等迷信观念,如邻居的屋檐水滴落自家房屋上会有不利影响,修建坟场争夺风水宝地等。

调解员在调解此类纠纷中注重对双方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理性的引导,巧妙地劝说双方互相让步,并以第三方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从而促进矛盾妥善解决。

 (福清市司法局上迳司法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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