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引纠纷 巧妙化解见真情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6

   2016年12月22日, 家住北大路X号的居民陈某到司法所调解室反映,北大路X号3号楼因加装电梯,施工过程对她在3号楼楼下31号店面的食杂店的生意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希望3号楼的业主给予她壹万元的经济赔偿。

    华大司法所调解员刘倩文、郭云剑接到诉求后,与所属的九彩社区张霞书记,还有社区调解员官顺健、叶长文联系,进行多方面了解,并到现场查看。3号楼业主代表刘某说,加装电梯是X号3号楼全体业主自愿出资集资的,已经在小区及新村楼道和楼下店面各处张贴公示,在公示期内,31号店主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完毕后,按照正规手续与程序,获得政府正式批文准建,他们现在开始动工施建电梯了,31号店的店主及家人却出来阻扰施工与安装电梯,延误工期,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31号店的店主赔偿。而且所有的动土动工都不在31号店的店前,对他们经营没有影响,不存在对他们的赔偿问题。31号店的店主态度蛮横无理,与他沟通不了。调解员在现场听到周边居民反映,陈某家人还有阻扰施工的过激行为。

调解员仔细查看现场,情况确如业主代表刘某所说,打桩、搭架都不在31号店的店前。但是施工中挖土堆沙等还是对陈某的食杂店生意产生一定的影响,调解员告诉刘某说,我们在店前停留一会儿,看到有的顾客见旁边有建筑搭架只在店前问问,不太愿意进店买食品了,询问才得知进出有点不便。还向刘某说了陈某一家虽然有稳定的收入,但收入不高,还要靠这个食杂店补给,家里还有一个成年的残疾弟弟长期没有工作,需要供养,店里生意不好了,直接影响到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水平,让他考虑考虑,说服其他业主,看看能否多出点钱,补贴陈某一家人在电梯施工的这段时间的生活,刘某听后,答应和其他业主商量后再做决定。

 经过调解员反复劝说,陈某一家人也清楚地认识到早先的做法有些欠妥,要先与业主们沟通,实在沟通不成还可以找社区或街道,不得鲁莽地阻扰施工,那样只能扩大矛盾,不能解决任何问题,陈某一家人感到歉意。经过几天的协商,北大路X号3号楼业主一致同意,在施工期间对31号店陈某一家人给予5000元的经济补贴。陈某接过钱,对我们一再表示感谢。

【案例点评】

现代化的社会生活正在逐步提高,很多的老旧小区,都面临加装电梯这样的惠民工程。在调解这起邻里纠纷时,调解员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劝说双方当事人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制止一切鲁莽行为,避免产生更大的纠纷产生,也给予了生活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的关怀,更加体现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准则。

                                                                       (鼓楼区司法局华大司法所郭云剑提供)

热门文章
公众号
查信息
咨 询
找公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