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探望权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13

鼓楼区杨桥河南社区志愿者律师、福建光榕律师事务所黄薇2017年12月进社区服务时,接到辖区社区一大姐的求助,称其堂弟于家中突发中风后经总院手术急诊仍无意识且肢体偏瘫,现急需大笔手术费用继续治疗,但其已垫付十万余元再无能力支付。据律师了解,其堂弟今年50余岁,孤身一人,父亲已于其出生时去世,母亲生下他后便已改嫁再无联系,从小跟随奶奶(已故)长大,后娶妻育有一女(未成年,高中生),去年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婚生女跟随妻子共同生活,中风前无业,靠名下房屋租金为生,该大姐系其旁系亲戚,平日里该大姐在生活上对其堂弟照顾有加,于是在其突发中风后,大姐不仅日夜于医院照顾其生活还倾尽所能为其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现已无能为力。堂弟除了名下两套房产并无其他可用资金,现急需卖房救命,但却苦于无人购买,于是大姐来到杨桥社区寻求社区值班律师的帮助,欲从法律上帮助其堂弟,堂弟户籍虽在河南社区,但常住于金牛山社区,黄薇律师立刻与鼓楼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联合派驻金牛山社区的福建创祥律师事务所陈江律师双管齐下积极协调沟通,一起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

律师分析认为,因其堂弟现已无意识,首先应向法院申请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后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管理处置其财产,但因其并无直系亲属可担当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践操作则极为复杂,面对重重困难,两位社区律师积极配合,多次前往户籍派出所、管辖法院沟通案情,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协助,现该案已向法院提起申请,以其堂姐为申请人并要求指定监护,现该案已顺利立案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正处于被申请人行为能力鉴定阶段。鼓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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