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托全区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整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社会各方面资源,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绿色通道”,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监督等环节,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严格实行法律援助责任制度,对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案件采取任务到所、定案到人、责任到人。目前已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6人次。
三是进一步加强 “12348”窗口形象建设,积极利用 “1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四是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全区54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目前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