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女十年遭遗弃 法援高效促调解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案件类型】民事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福建学金律师事务所 孙昌杰律师

编 写 人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 黄灵超

【检索主题词】法律援助 妇女 离婚

【案情简介】

2019年412日上午,一位池姓老人带着身患癫痫症女儿来到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其女婿吴某对其患病女儿池某没有尽到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不仅不给其女儿治病且对其女儿日常生活不管不顾,也不承担池姓老人为女儿治病花费的12.5万元医疗费,并于2019年4月1日向闽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女儿离婚。为维护其女儿的合法权益,要求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法律援助。经审查,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女儿池某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指派福建学金律师事务所孙昌杰律师作为池某的承办律师。

【承办过程】

孙律师接受指派后,马上同池姓老人及其女儿池某详细了解了案情,查看了案卷材料,案件的情况是这样的:其女儿池某与某于2007年2月登记结婚,当年生育一男。婚后发现其妻池某患有癫痫症,没有办法共同生活,也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更指望不上抚养子女,遂以池某婚前隐瞒疾病为由拒绝给予治疗并让其回娘家居住,也不承担池某父母为此治疗女儿疾病花费的12.5万医药费,以致双方分居达10之久。关键是池某老人及池某提供的证据说明的是池某在2008年治病的记录距今已十几年间距,再提供不出其他有力证据。4月28日庭审中,吴某指责池某及其父母隐瞒其女患有医学未完全治愈的疾病与之结婚,属于欺骗行为。女方父母则辩称婚前已如实告知女儿疾病,婚嫁时已治愈且男方也自己表态其自身曾经因车祸头部受伤患有后遗症不会嫌弃女方,双方为此在法庭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承办结果】

法援孙律师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女方池某的权益,考虑如调解不下进行判决可能对池某存在举证不利的后果,力争通过调解为女方争取权益而据理力争,在法庭调解阶段调解中孙律师对男方吴某在女方池某旧病复发后男方驱赶女方回娘家不仅不给治病未出医药费及男方隐瞒小车及购机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基础上,指出夫妻双方有共同养的义务男方违反法律规定,迫使男方哑口无言认识错误,法庭从双方已经生育有一子的基础上,居中调解,最后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并承担抚养费,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池某53000元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内容。后双方在建设银行当场取现履行完毕,男方还另购2套新衣给女方作为纪念品。

【案件点评】

本案在受援人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在法律援助律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下,终于通过调解的方式,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也为本案画上一个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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