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助力建设项目复工复产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01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综合性法规。为切实提高辖区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5月26日下午,仓山区司法局城门司法所联合中交四航局福州地铁4号线车辆段项目部开展了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专题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到了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孙伟律师担任主讲。严律师结合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围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权益特别规定等多个方面对条例作了详细的解读,并叮嘱用工单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责任。活动最后还设置了问答互动环节,律师现场对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涉法涉诉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宣讲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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