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水泥工伤亡 包头工房主谁来担责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江某金承包了洋里乡洋头村周某锐家的建房工程,雇佣了洋里村江某发,在倒水泥班组打工。2017年5月20日13时许,江某发在三楼水泥坪上倒水泥,由于拉钢绳断裂,造成三脚架发生故障,导致江某发从三楼直接掉下来。由于洋头村距离医院路程较远,包工方在与医院通过电话后,根据院方医生电话指示,立即开车送江某发去往医院,在半路与120救护车交接,后江某发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死者家属与包工方因此产生矛盾冲突,现场有人报警。

洋里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通知洋里司法所共同前往现场处理,到现场勘验后,死者家属和包工方请求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场面十分混乱。为防止事态扩大,洋里司法所和洋里派出所在征得死者家属、包工方同意后,先由包工方出资将死者暂存在医院太平间,待死者家属到齐后,共同协商赔偿事宜。

考虑该案件涉及人员死亡、案情复杂,司法所调解员就相关法律问题先咨询了法律顾问,对该案案情进行摸底分析,做到心中有数。5月21日,洋里司法所调解员江阳龙、张大区通知死者家属、包工方、建房户三方进行调解,三四十多人首次在洋里司法所集中,就围绕赔偿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在协商过程中,三方情绪激动,多次差点动手,调解员及时掐灭各方“火焰”,平息事态,直到第二天凌晨三点,三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家属提出一口价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包工方和建房户都不予接受,三方强硬的态度致使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见各方当事人身心疲惫,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很大歧义,一时也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先让当事人回家休息。

第二天一早,调解员就江某发事件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分析,再次咨询法律顾问林律师,坚持依法、志愿、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改进了调解方案,并再次召集三方当事人重新回到调解桌上。吸取了前一次调解失败的教训,调解员将当事人分开到不同的调解室进行思想工作,一方面让死者家属认识到江某发未与包工方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在劳动协议不确立的情况下,因意外事故身亡,虽然包工方负有很大责任,但按照现今农村户口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是达不到死者家属的要求的。另一方面让包工方认识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器械出现故障,造成工人伤亡,是存在过错的,必须进行赔偿。最后,第三方建房户虽然是个无父无母的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经济能力有限,但在此次事件中也存在一定过错,没有注意考察包头工的相关经验、技术能力、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监督不到位,对死者家属也应进行适当的赔偿。

直至5月23日23时许,在调解员法、情、理多角度多方劝说之下,三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包工方江某金负担死者江某发前期送医及太平间保存尸体等费用,同时一次性补助给死者家属方丧葬费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合计人民币23.8万元整,签定协议时即付10.8万元,剩余13万元于2017年6月2日前付清。建房户周某锐一次性补助人民币8万元整给死者家属作为死者丧葬补助金,至其协议签定时即付5万元,剩余3万元于2017年5月24日中午12点前付清,死者家属与包工方不得再因此事向建房户提出任何出资要求。

调解员就此次案件进行了后续跟踪,建房户周某锐剩余补助金额赔付到位,2017年5月26日,死者江某发进行火化,6月2日,包工方与死者家属就最后一笔赔偿金额在洋里司法所进行了给付,一场风波就此平息。

 

【案例点评】

这起死亡赔偿纠纷的成功调解,有几个方面的经验可以总结:一是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使得调解员能够及时了解纠纷信息,确认双方过错,在调解之前很好的把握了纠纷的整个过程,为成功调解此案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人民调解员心理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这起纠纷赔偿数额较大,参与人数众多,三方都是农村人员,家庭经济也不是非常富有,能把纠纷和平的解决,把看起来不可能的案件成功化解,得益于调解员的恒心、毅力以及责任心。三是调解员得当的调解方法、技巧,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和平的方式化解了矛盾纠纷。

 

(闽侯县司法局洋里司法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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