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方六个人私闯民宅上门抓小孩恐吓威胁要打死算违法还是犯罪,为什么报警警察说只是讨说法口角言语无本

  司法行政  |  2018-07-20
问题: 莆田市玫琳凯公司直销员用我的信用卡进货钱不还,我投诉玫琳凯公司,和我有纠纷,但是这个直销员就叫五个人非法闯入我父亲农村的家里抓我七岁的小孩恐吓要打死,报警这六个人还当着警察的面说要抓着小孩,投诉警察不作为,分局的回复说他们看过视频这六个人是口角言语无本意,这六个人我父母挡着不让进是硬闯进去我们赶都赶不走,由于对方莆田市公安局有人,所以分局和民警就是压着不处理都拖了几个月了,我能以这六个人涉黑涉恶非法侵入住宅起诉吗
回答
晋安区司法局 - 148中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的规定,建议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不立案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众号
查信息
咨 询
找公证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