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纠纷之所有权确认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0-14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物权纠纷

【具体细则】借名买房纠纷问题

【咨询方式】语音咨询

【解答者】值班律师

【编写人】林佳倩

【案情简介】

2019年92616时许,12348语音呼叫平台的值班律师接到来自台江区某打来的咨询电话。具体情况如下:王某借妹妹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购房款全部是由王某出资的。王某与妹妹签订了协议,约定可以过户时妹妹要配合过户,把房子还给王某。现在房子可以过户了,但是妹夫不同意。王某想要回他的房子,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于是拨打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值班律师听了王某的陈述后查阅相关法条结合实际办案经验,给出如下答复:首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名买房”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法规即应当认定为有效,故王某与妹妹之间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但应当注意的是,王某与妹妹之间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显然与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生效要件不符,该约定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双方虽然约定了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王某,但该约定并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所有权因此并未转移由王某享有,只是在王某与妹妹之间产生了以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完成物权变动为主要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即该约定仅具有债权效力,妹妹因此对王某负有相应的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义务。其次,借名买房合同仅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效力,并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方,该房子登记在妹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妹夫在主观不知的情况下有权针对该夫妻共同财产提起诉讼。最后,律师告知王某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因为借名买房情形下真正购买人所举出的间接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其系真实购房人的,应当确认其系真正的房屋产权人

经过律师的耐心解答,当事人得到了满意的回复。连声感谢律师的专业解答,十分满意律师的服务,感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性!

【焦点问题评析】

现实生活中,常有些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或为了达到某种特殊目的,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借名买房的行为除了折损亲情,还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若属于以借名买房的方式来规避国家政策的,可能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登记产权人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保全,房屋可能作为登记人的财产被拍卖;如果登记产权人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借名人可能“钱房两空”。由此可见,借名买房风险极高,切莫为一时便利而深陷苦恼。

【咨询小结】

    当事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拨打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在律师的引导下细致陈述了案件情况,并得到律师专业的答复,对律师的服务水平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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