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6-15

案件经过:今年2月,严某展、严某灿两兄弟到云龙乡司法所要求调解,严某灿在云龙建房,其弟严某展家庭贫困无房可住,严某灿决定自己楼房其中一层“卖”给弟弟严某展,双方并未订立合同,严某展也未支付购房款,兄弟二人担心因此事让两家矛盾升级到司法所求助。

调解过程:调解员充分掌握情况后指出“亲兄弟明算账”,因为房屋买卖未订立合同,以后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导致兄弟感情破裂,建议两兄弟尽快订立书面合同。正值春节期间,两家人都回来过年,调解员趁热打铁,与村干部一同上门做两家人思想工作,从法理到情理,一方面,分别向两家人分析利弊,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谅解,修复两家人感情。另一方面,积极劝说两家人妥善处理纠纷,订立书面合同,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经过耐心劝说,两家人重归于好,同意调解方案。2018年3月20日,双方共同来到司法商议书面协议条款“亲兄弟明算账”。经过两家人协商,双方商定严某灿将该房屋第三层套房一套以10万元转让给严某展,并对房屋转让面积、土地转让面积、水电使用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在村干部见证下签订。至此悬在兄弟心中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

在农村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许多矛盾纠纷隐患,小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往往会发展成大矛盾。通过积极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这些隐患排除,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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