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制定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12

    法制日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陈丽平 周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说,为了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将原来的“外资三法”整合,制定一部新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

  本报记者提问:“2018年立法计划有哪些立法项目?五年立法规划大概什么时候编制?现在我国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外界对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很关注,请问我们有没有具体的安排?”

  张业遂说,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目前初步安排,2018年将制定或者修改20多部法律,包括民法典各分编、有关单行税法等。同时将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五年立法规划正在编制中,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对于为何要制定一部新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张业遂说,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坚持开放发展,实行互利共赢的战略,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的方针,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坚持为外商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保障外商合法投资的权益;坚持外商享有国民待遇条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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