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信息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14

各位考生朋友们:

你们好!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即,我省各考区将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查作弊行为,全力营造诚信参考、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为确保全体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和意外发生,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牢记考试重要时间节点和考试安排

(一)客观题考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1021至30

2.客观题考试时间。

1批次考试时间10月31日,试卷一9:00-12:00、试卷二14:30-17:30;

 2批次考试时间11月1日,试卷一9:00-12:00、试卷二14:30-17:30。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主观题考试。

 1.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报名主观题考试,今年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

 2.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3.考试时间:11月28日9:00-13:00

4.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今年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的不同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5.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6.在我省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只能在我省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我省主观题考试考区,将根据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和分布情况,在客观题考区的基础上,统一规划,适当合并。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到合并后的考区考试。

二、认真复习备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测试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必须靠平时的学习和积累。考试期间,要树立信心,消除压力,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科学、严谨、严密,不要相信和购买不法分子提供的考试原题、有内部消息等欺骗性材料,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所谓“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题答案”,不要使用各种所谓的“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保持清醒的头脑,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应考,切勿上当受骗。

、做好考前准备。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确实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打印;准考证打印后,务必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核实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地址及所在考场,做好应考准备;务必携带好本人准考证、本人网上报名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次性口罩参加考试;下载好“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属于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人员,要携带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配合疫情防控。

(一)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

(二)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要认真阅读《福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后),考试期间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为疫情防控增加的相关措施所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积极配合查验。今年我省继续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人像快速识别等;请提前做好准备,每场考试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或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依次有序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

遵守考试纪律。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各考场门口将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探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用品、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务必按照监考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七、严防作弊行为。务必诚信参加考试,认真阅读《刑法修正案(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利用“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期间,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无线电监测、作弊克主动式隐形耳机探测器、考场无线电信号全屏蔽、使用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等高科技防作弊措施,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八、特别注意事项

   (一)务必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距(1米以上),不聚集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考生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严禁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文字、符号。

(三)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确认电子答题数据全部提交上传后,有序离开考场。

(四)纸笔答题的,应当在卷设定的答题区域作答,一定要注意答题顺序。考生自身原因损坏答卷,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扫描和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将纸质答卷和考场配发材料放置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各位考生朋友们,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应试环境是我们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自尊、自强、自信,诚信应考,公平竞争!衷心祝愿你们在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附件:福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1013

 

附件

 

福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依据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申领“八闽健康码”

  考前,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八闽健康码”状态,保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

  二、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一)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

   (二)考生在考前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遵守防疫规定

  (一)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八闽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且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要求。

  (二)曾经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

  1.如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2.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须在本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近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对象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应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检测于开考前60分钟开始,体温低于37.3℃且“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对体温检测达到37.3℃及以上等身体异常的考生,应将其带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医务专家进行询问,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前述第(二)点所列对象未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五)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考试入场及考后离场时需全程佩戴。考试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在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四、健康承诺

  (一)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认真阅读《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

  (二)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不聚集

  (二)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考生应密切关注考当地防疫政策,并遵守考试所属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的防控工作。

  六、咨询电话

福州市0591-83319614

厦门市0592-2367273

宁德市0593-2250365

莆田市0594-2696044

泉州市0595-28380670

漳州市0596-2934126

龙岩市0597-2800661

三明市0598-8241795

南平市0599-8060707

福建省0591-83714840/83785711/83770270 

 

 

 

                                                                                                                                          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0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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